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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管委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3-07-15 09:55点击次数: 来源:

园区管委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工作安排

 

    根据市委、市委教育工委总体部署和市委督导组意见,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715日到815日,进入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结合园区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习教育

1、主要内容: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市委书记孙春兰在天津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党的十八大报告、党章;学习中央、市委和教育工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系列意见、方案;学习人民日报、天津日报社论和评论员文章等。

管委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活动要求,向领导干部、各党支部送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相关学习材料。

2、形式和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周安排一个半天时间进行专题集中学习;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开展个人自学,做到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确保学习效果;管委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集体参观党的作风建设专题展览等,缅怀革命先辈丰功伟绩和为民务实清廉的优良作风,增强学习教育效果;管委会领导班子召开一次专题研讨会,市委督导组列席,各党支部召开一次专题研讨会,通过学习交流,进一步明确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标准和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要求,领导干部还要回答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切实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始终站稳群众立场,进一步增进群众感情。

二、听取意见

1、管委会领导干部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活动,深入院校、深入师生、深入工地,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

2、各党支部在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基础上,征求干部群众对管委会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和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全面、如实地进行梳理汇总,报管委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管委会活动领导小组设立征求意见箱,广泛征求意见。

4、管委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梳理汇总各党支部、干部群众意见建议,报市委督导组。

    

管委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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