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事业 >> 卫生计生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新生儿父母疫苗接种指导意见和天津市12至20岁人群麻腮风三联疫苗推荐接种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31 16:54点击次数: 来源:市卫计委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新生儿父母疫苗接种指导意见和天津市12至20岁人群麻腮风三联疫苗推荐接种指导意见的通知

津卫疾控〔2014〕216号

 

各区、县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直属有关单位:

    针对近年来我市麻疹等重点疾病疫情成年病例高发的特点,为有效控制成年人发病,减少成人与婴儿之间的家庭内传播,提高全人群免疫水平,市卫生计生委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实施“天津市家庭疫苗免疫计划”和“12至20岁人群麻腮风疫苗接种计划”(以下简称“双计划”),并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了《天津市新生儿父母疫苗接种指导意见(2014版)》(附件1)和《天津市12至20岁人群麻腮风三联疫苗推荐接种指导意见(2014版)》(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

    各区、县卫生局、计生委要充分认识实施“双计划”是我市消除免疫空白、提高全人群免疫水平、减少发病和传播的有效措施之一,并要将其作为我市加强麻疹等重点疾病防控的创新策略和长效机制抓紧落实。卫生、计生部门要积极协作配合,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充分发挥计生平台作用,开展宣传动员和组织推动,特别是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流动人口聚集的企业,要把握宣传方向,做好宣传沟通,提高疫苗接种依从性。

    各级疾控机构要切实做好疫苗储备、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要研究制订好宣传方案,有效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突出宣传疫苗接种的意义,科学正确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同时,要加强舆情监测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及处置,及时总结经验,开展效果评估,完善指导意见。

    各预防接种单位要认真按照两个指导意见,强化服务意识,严格遵循知情、自费、自愿原则,做好宣传解释和沟通工作,规范疫苗接种,及时处理和上报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确保“双计划”策略实施规范并取得实效。
   


2014年12月31日

工作动态

院校快讯

通知公告